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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继承】售后公房如何继承?有户口的同住人是否共有产权份额拿走大头?在上海地区,历史遗留下来的房产问题还是比较多的。特别是早起住房改革时期,很多城区百姓因为父母单位福利分房,或者市政动迁安置房屋,一开始是使用权房,后续大部分都会根据政策鼓励,买下产权,登记在父母名下,如果父母百年去世之后,子女之间如何继承父亲留下的售后公房?有户口的同住人是否还可以主张确权产权共有?是否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下面钟涛律师结合法律规定和案例分析,为你解答。 ...
钟涛律师认为,系争房屋属于售后公房,按照法律规定,婚后取得的财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系争房屋于1994年根据“94方案”房改政策买下产权,登记在被告一人名下。2014年经过普陀区法院调解,,同住人vvvv作为共同产权人,和bbb共有产权,各占50%份额。根据婚姻法和上海高院关于售后公房确权规定,母亲生前没有主张产权共有,根据法律则视为同意房屋产权归于产权登记人。也即是说本来该房屋产权登记于名下(也属于他们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去世以后,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