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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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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离婚协议】离婚后如何变更离婚协议内容?需要公证吗?

时间:2024-4-24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变更离婚协议】离婚后如何变更离婚协议内容?需要公证吗?

【变更离婚协议】离婚后如何变更离婚协议内容?需要公证吗?


离婚以后是否可以对离婚协议书进行修改变更?可以重新到民政局 进行备案吗?需要公证吗?

法律只限制了领取离婚证之前离婚协议书不发生法律效力,为了离婚达成的离婚协议书,必须在领取离婚证以后发生法律效力。但是没有限制领取离婚证以后,对于离婚协议变更的限制。所以根据民事通常原则,夫妻协商一致是可以变更生效的离婚协议书内容的,双方签字就是有效的,和一般的合同一样,没有必须履行民政局备案或者公证的手续。

变更离婚协议通常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有以下几个方式:


 


一、 签署补充协议变更:

在达成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一份补充协议或修订后的离婚协议,明确指出哪些条款进行了变更以及变更后的具体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就具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夫妻双方后续协商一致进行变更,可以直接订立补充协议就可以了,双方签字就是有效的。

有些地方民政局可以重新进行备案,或者公证处进行公证,不过效力和手写签字的效力是一样的。

二、到公证处签订公证变更协议。

有些地方可能要求对修改后的离婚协议进行公证,以确保其法律效力。在公证处,双方在公证员面前签字,公证员会对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确认并出具公证书。之前在南京涉及一套离婚后房产过户的,当地房产局就要求对补偿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这样后续一个人就可以来办理过户手续。当然各地具体情况不一样的。


三、通过法院调解或者判决变更

如果离婚协议涉及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重要事项的变更,那么可能需要重新向原审法院起诉立案,达成新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法院会根据变更理由是否正当、是否有利于子女权益等因素进行审查,最终确定是否准予调解或者判决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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