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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简介:钟涛律师主要擅长离婚诉讼、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婚姻领域,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中国法院网、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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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男方起诉离婚,诉求只要求离婚未提出的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应该依职权判决分割?

时间:2014-9-9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财产分割】男方起诉离婚,诉求只要求离婚未提出的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应该依职权判决分割?

 

 

  对于离婚诉讼中,对于一方当事人只提出对自己有利的财产予以分割,对于其他夫妻共同财产不列举出来,另一方该这么办呢?钟涛律师按,在离婚案件中,我都会建议原告方在起诉时列明登记记在对方名下的财产对登记在我方名下的财产不主动提出分割,这么做一是为了保护当事人自己的利益,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少交纳诉讼费用。如果男方起诉离婚,诉求只要求离婚未提出的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应该依职权判决分割?

 

钟涛律师认为在法院处理中,确实存在2个不同的观点。

  第一做法被告一方可以依法提出反诉,也要同时起诉立案,要求分割对方财产,这模样法院就可以依法处理了。如果没有这么做,法院以民事”不告不理”的原则,对于一方只提出部分财产分割,我就只处分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至于被告提出还有其他财产,因原告没有提出,被告也没有反诉,法院没有权利审理。

 

    第二种做法夫妻离婚与夫妻财产分割属于同一案件,只有夫妻离婚,一方提出财产分割,法院应该全面进行审查,在法庭上询问夫妻双方是否还存在其他夫妻共同财产一并查清,一并审理判决。因为婚姻纠纷案件系混合之诉,在任何情况下均应围绕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审理,因此,没有提起反诉的必要。在开庭审理时,对于原告未提出的财产只要被告提出,经查证确属夫妻共同财产的,应作为诉的合并一并处理。

   就钟涛律师而言,从避免当事人多次起诉来说,应该赞同第二种做法,目前上海地区的法院也确实是按照第二种做法来处理的,只要任何夫妻一方提出财产分割要求,法院都会询问夫妻全部共同财产,一并进行处理,如果不能查证的,暂时不予处理。因当事人举证不能,对争议财产无法查明的,法院对财产争议部分不予处理,但在离婚后当事人可另案起诉要求分割。

 

   钟涛律师提醒,离婚时,法院会要求双方如实列明共同财产,以便查清双方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对于离婚时,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分割的双方共同财产,即使双方离婚后,当事人也有权主张这部分财产的权利,一方当事人请求对没有处理的财产予以分割时,应另行起诉,并交纳诉讼费,法院将对尚未分割的财产进行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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