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家庭继承权真相!继子女能分财产吗?
哈喽大家好!今天咱们聊个超实用的话题——再婚家庭里,继子女和继父母到底有没有继承权?
最近有朋友问我,他爸再婚了,多了继母和继弟,平时相处挺融洽,可一想到继承问题就犯愁:万一爸爸不在了,自己和继母、继弟的财产关系该怎么算?其实这事儿,《民法典》早就说清楚了!
首先得明确一个核心:原生家庭和重组家庭的继承规则,大方向是一致的,但关键看“扶养关系”!咱们都知道,父母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可这里的“子女”“父母”范围不一般——《民法典》里明确说了,子女包括婚生的、非婚生的、收养的,还有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也包括亲生的、收养的,还有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划重点!没有扶养关系,就没有法定继承权!
这里要区分两个词:“抚养”和“扶养”,可别搞混了!抚养是父母对未成年孩子的义务,而扶养是双向的——既包括父母养未成年孩子,也包括成年孩子赡养父母,这是判断继承权的关键。
那司法实践中,怎么认定有扶养关系呢?主要看三点:
第一是生活照料,比如继父母和继子女一起住,继父母照顾未成年继子女的日常、教育,或者成年继子女照顾继父母的起居、看病;
第二是经济供养,继父母承担未成年继子女的生活费、学费,或者成年继子女给生活困难的继父母稳定的钱;
第三是时间,一般得持续1-2年以上,太短了不算。不过也有例外,比如继母和继子才相处半年,继母重病,继子掏了几十万手术费,这种情况也可能被认定。
简单说,只要形成了扶养关系,继父母和继子女在法律上就相当于“亲生的”,也就是咱们说的“拟制血亲”,自然互相有继承权。反过来,要是没一起生活、没经济往来、时间也短,那大概率就没有继承权。
所以再婚家庭的朋友别慌,继承权不是看户口本上的“继”字,而是看实际的扶养关系。提前搞懂这些法律规定,才能避免以后出现财产纠纷。
今天的法律小知识就分享到这,觉得有用的话点赞关注,下期咱们聊更多生活里用得上的法律干货,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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