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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夫妻双方、恋人双方共同签订合同,购房期房,法院判决离婚时财产分割一并处理,由取得房屋一方折价买下另一方的产权,并判决取得房屋一方继续履行合同。凭着法院判决书,交易中心就可以为一个人办理过户手续,完成产权证登记。相当于用钱买下合同继续履行权,因为毕竟作为物权的载体产权证还未取得,法院也不能直接判决房屋产权归属,这是目前没有相关解释的情况下比较折中的办法。 ...
恋人之间为结婚而购买房产,之后因感情不合而分手,对房产的分割产生争议,这种情况在上海比较的多。分2中情况来看,如果这类房产已经取得了房产证,分割起来就相对简单一些。但是如果分手时,期房尚未取得产权证书,分割起来就很容易产生分歧。 按照物权法的规定,产权证是房屋唯一凭证。而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没有办理出产权证的房屋认为可以暂时不分割,待产权明确后再行起诉分割。但是时间生活中,如果恋人或者夫妻感情出现问题,肯定不愿意共同去办理产权证,而不办理产权证又不能分割,因此陷入死循环,造成当事人无法分割的怪圈了,上海法院对此也在积极的探索,对于已经支付首付款,而没有办理产权证的情况,可以分割合同权利,而不是分割房屋产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