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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继承】售后公房如何继承?有户口的同住人是否共有产权份额拿走大头?在上海地区,历史遗留下来的房产问题还是比较多的。特别是早起住房改革时期,很多城区百姓因为父母单位福利分房,或者市政动迁安置房屋,一开始是使用权房,后续大部分都会根据政策鼓励,买下产权,登记在父母名下,如果父母百年去世之后,子女之间如何继承父亲留下的售后公房?有户口的同住人是否还可以主张确权产权共有?是否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下面钟涛律师结合法律规定和案例分析,为你解答。 ...
【胜诉案例】婚后购买的售后公房产权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遗嘱继承要保留配偶份额依法继承 两人生前共育有五名子女,即王大妹、 王三妹.陆妹风,王五妹.王大哥,第三人赵女士系被告王大哥 的妻子。被继承人王大爷在上海市xxxx路6号2303室房屋内的 产权份额系王大爷与王大妈的夫妻共同财产。 ...
出资是获得所有权的一种方式,在出资的情况,只要没有明确表示放弃所有权或者将出资赠与给对方,则一般应当能够确认其享有产权份额。但关键点在于,出资人必须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其曾经有过出资行为和购买房屋的意思。也就是说,主张产权份额的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这是因为物权登记具有权利正确性推定的效力,产权一经登记,法律即推定登记的产权人是正确的权利人,其他人如果有异议,就必须提出充分的证据来推翻该项登记。 ...
上海市1994出台公有住房出售实施意见,史称“94方案”,1995年、1996年进一步修改完全公有住房出售条例,史称“95方案”“96方案”。由于新中国也是第一次出售公有住房给个人,个人第一次被允许购买产权房,因此意义重大,但是由于初次原因,实践中94方案出台后,造成了产权证上只能登记一个人的名字,虽然这个问题在1995年的方案中得到修复,但是1年的时间以及留下很多矛盾隐患,随着产权人过世的越来越多,此类纠纷不断在法院上演,并且因为涉及专业房产知识,并不是所有律师都清...
1、94方案购房和95以后方案购房能够确认产权份额的资格并不一致。94方案购房同住人可以直接确权共有,95以后方案购房,同住人只能主张购房合同无效,不能直接主张产权共有。 1994年方案的符合确认产权份额的人为:第三条 购买成本价公有住房的对象,应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公有住房承租人或其同住成年人和符合分配住房条件的职工。(此处并没有新分配表述) ...
为了弄清楚如何分割,首先搞清楚社么是家庭共有房产。所谓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家庭成员(父母、夫妻、子女)在家庭共同生活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就房产而言,家庭成员共同出资购买或共同投资建造的房屋。对于家庭共有房产的产权份额,有约定的从约定,由家庭成员按约定的份额按份共有。没有约定的,推定为家庭成员共同共有,等额均分。《物权法》第103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区别就是:按份共有份额清楚,要么约定,要么按照出资、贡献大小不 ...
同住人最晚必须在产权证人去世2年内主张权利,否则超过诉讼事情,失去胜诉的可能性。有些家庭的产权人是登记的父亲、母亲。为了家庭矛盾,不可能在生前打官司,主张产权份额,那么法律规定了一个最晚时间,就是产权人去世2年后,同住人必须主张,否则超过诉讼时效,就会败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