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先生坐下第一句话就带刺,钟律师,我不是不信你,我就是想知道,我这笔钱花出去,你一天到晚到底替我干些啥。他把手一摊,说要只是写份起诉状、陪我开个庭,那我自己不也能干。我看着他这股较真的劲,反倒乐意讲,因为你心里有这本账,才不会花冤枉钱。
我先给他打个比方。请律师跟请个熟悉路况的老司机是一回事。路你自己也能走,可哪条道堵、哪个路口有坑、夜里哪一段没灯,他心里门儿清。离婚这条路,绝大多数人一辈子只走一回,走错了,代价往往要用后半辈子去还。
头一件活,是谈。很多人以为律师就是上法庭,其实我经手的案子里,相当一部分是坐下来谈成的。你俩一见面就翻旧账,谈三句就上火;换个人在中间,把房子、孩子、钱一条条摆上桌,反倒能往下走。谈判看着轻巧,火候全在话怎么说、什么能让、什么一步都不能退。
这里有个坑,很多人自己去谈,被对方一句话唬住就答应了。对方说孩子跟你没前途,你就把孩子让了;对方说房子是婚前买的你没份,你也就信了。可婚前买的房,婚后一起还贷的那一段和它涨的价,你是有一份的。这种常识,听着简单,真到气头上,十个人里有八个被绕进去。
还有离婚协议的起草,看着简单,坑最多。有人图省事,在协议里写一句各人名下财产归各人,自以为爽快,一翻才发现,钱几乎全在对方名下,这句话等于把自己的那份也送了出去。协议上的每一个字,将来都可能被拿出来说事,写之前最好让人过一遍眼。
另外一件容易忽略的活,是定策略。同一桩案子,先从哪儿下手,结果差得很远。先谈还是先冻账户,先争孩子还是先把房子稳住,什么时候该硬、什么时候该让,都是排兵布阵。同样两个条件,摆在不同的时候端出去,换回来的东西就不一样。
第二件活,是查。这是律师身上最值钱的地方。房产、存款、股票、公积金、公司股权,你一个老百姓去房管局、去银行,人家凭什么搭理你。律师凭着执业身份和法院的调查令,才能把你自己摸不到的家底翻出来。别人家有几张嘴吃饭你清楚,别人家有几个账户躺着钱,你未必清楚。
我办过一件到现在还记得的案子。委托人一直以为家里就一套房加几十万,我们一查,对方还悄悄在外地买了间商铺挂在亲戚名下,另外还有个从没被提起的公司账户。就这一查,多分出来的钱,抵得上好几倍的律师费。她后来跟我说,原来最贵的不是请律师,是不知道家里还有钱。
第三件活,是写材料、立案。起诉状不是把委屈往下写就行。请求写几条、要不要申请冻结财产、去哪个法院立,处处是讲究。我见过当事人自己写的诉状,请求少写了一条,白白丢掉一套房的份额;也见过管辖法院选错,材料原样退回来,几个月就这么耗掉了。
第四件活,是开庭。开庭不是去讲道理,更不是去诉苦,是去举证、质证、辩论。哪句话该说,哪句话咽回去,对方突然抛出一张来路不明的欠条你怎么接,这些靠的是台上的经验。当事人自己上庭,常常说着说着情绪就上来了,一句话把自己绕进死角。
这里还有一个坑得点明:离婚案子里,当事人本人是必须出庭的,律师替代不了。你委托了我,头一次开庭你还是得到场,亲口讲清自己的真实意思。所以别把请律师想成花钱买个甩手掌柜,我是替你说话的人,不是替你过日子的人。
第五件活,是执行。判赢了不等于钱到手。对方赖着不给抚养费、拖着不办过户,还得靠律师去申请强制执行,去查控他的财产,去把他拉进失信名单。我常说一句掏心窝的话,判决书只是一张纸,钱和房子真正到了你手里,那才算赢。
谈判和调解的场合,我常常还兼着另一件事,是替当事人挡情绪。两口子坐到一起,三句话没说完就翻脸,话赶话最容易说错。我在旁边,该拦的拦、该圆场的圆场,把一场快吵崩的谈,拉回到正事上。这活儿不写在法条里,可比法条还实用。
说到底,律师干的不是一件事,是一串事。谈、查、写、立、庭上争、事后追,一环扣一环,缺哪一环都可能前功尽弃。当事人眼睛盯着的那个结果,不过是这条链子最末端的一截。
说到这儿,我想起钟涛律师这些年办案最深的体会。律师的价值不在某一招特别神,而在把一条又长又陌生的路,替你走成一条有把握的路。当事人最怕的是不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而这份心里有底,本身就是花钱买来的。
老话讲,术业有专攻。又说,不打无准备之仗。你请的这个人,卖的不是嘴皮子,是把一大堆你从没碰过的手续、门道和算计,替你扛下来。
孙先生听完,点了点头,说原来不是帮我吵架,是替我干活。我笑着说,你花这笔钱买的是时间、是经验、是少走的弯路。真拿一套房、几十万的存款去比,这笔账,怎么算都不亏。他走的时候,那股较真劲还在,只是眼神里多了几分踏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