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律师,我们现在啥都没有,就一个手机号、几个支付宝账号、还有他打游戏充了好几万的号,这些离婚能分吗?”这是我去年碰上的一个案子,当事人问得理直气壮,因为她老公确实把家里的钱大把大把砸进了游戏和直播间。
很多人还停留在“分财产就是分房分车分存款”的老观念里。可这两年,我经手的“虚拟财产”纠纷一年比一年多。抖音账号、游戏装备、比特币、甚至直播间刷出去的礼物,都成了法庭上的争点。
先说结论:只要是婚内用共同收入换来的虚拟资产,原则上就是共同财产,离了能分。难点不在“该不该分”,在“怎么估价、怎么分”。
我办过一对夫妻,男方是个游戏老玩家,婚后在游戏里前后充了七八万,攒下一身稀有装备。女方提出来要分。男方不干:“这是我的爱好,又不是资产。”可一查流水,充值的钱是婚后的工资,那这装备的“出资”就是共同的。至于值多少钱,得看市场愿不愿意接手,不能他说一文不值就一文不值。后来找了交易平台估价,那身装备居然还能卖两万多,女方分到了应得的那份。
还有一个更扎心的:直播打赏。男方在女主播那刷了十几万,女方发现后又要离婚又要追回。这里头情况复杂——如果是用共同存款大额打赏,且明显超出家庭正常开支,女方可以主张这是擅自处分共同财产;但要证明“不正当关系”,门槛不低。更多时候,钱是追不回来,只能在分财产时作为男方多占的那一笔,让女方少担点。我常劝当事人:追打赏不如在分割时算总账,省得两头空。
说到这,想起一句老话:“钱是人的胆。”可把钱花在虚头巴脑的地方,胆没壮起来,家先散了。
最棘手的其实是账号本身。一个做了几年的抖音号,攒了几十万粉丝,能接广告能带货,这算不算财产?算。可它绑的是一个人的实名,带的是一个人的脸和声音,法院一般不会判“账号归你”,而是算账号的变现价值,在分其他财产时给另一方补偿。说白了,人带不走的,折成钱补。我有个当事人,男方是个小网红,账号估值三十万,最后房子多分了女方十五万了事。
我有个判断,不一定对,但愿意说出来:未来的离婚案,虚拟财产的比重只会越来越大。年轻人手里的“资产”,早就不只是房产证上的那几行字。谁要是还拿老黄历看财产分割,迟早吃哑巴亏。
给大家提个醒。第一,婚内大额充值、打赏,留个心眼,这笔钱是有数的,真到那天,流水一拉全清楚。第二,别以为游戏装备、账号“看不见摸不着”就分不了,法院的眼光比你想的跟得上时代。第三,真要离,把这些虚拟资产的账号、流水、估值截图都存好,别等对方把号注销了再拍大腿。第四,比特币这类,记得要对方的钱包地址,藏起来比房子还容易。
再补一句实在的:虚拟财产最怕“人去号空”。不少人离了婚才想起来分,对方早把账号注销、装备转赠。所以要分,趁早保全证据,别等。我见过一个当事人,男方的游戏号价值不菲,等她起诉时号已注销,白白损失十几万。
《增广贤文》里说:“相见易得好,久住难为人。”相处久了,毛病都显出来;财产这面镜子,照出的何尝不是人心。分清楚虚拟还是现实,先把账算明白,人才走得明白。别让屏幕里的热闹,凉了身边的日子。
顺带说几个常被忽略的。微信、支付宝里的余额,也是共同财产,别以为“就几千块”不算数,积少成多,而且这是最容易被转移的一块。数字人民币同理。我办过案子,一方把余额宝里的钱悄悄转去理财,离了才发现,追回来费了大劲。
再一个,举证有时效意识。发现对方在转移虚拟资产,别等“以后再说”,越早截图、越早申请保全,越稳。等账号注销了,神仙也难救。法院讲究“谁主张谁举证”,你说有,就得拿得出。
调解阶段也有讲究。账号归运营方、补偿给对方,是常见的折中。别死磕“账号必须给我”,那不现实;换个思路要补偿,反而落袋为安。我常劝当事人:能变现的才叫财产,变现不了的争议,耗的是自己的精力。
说到底,虚拟财产和房子车子是一回事——都是俩人一起挣的,散了就该一起分。别因为它“摸不着”就不当回事。时代在变,财产分割的眼界也得跟着变。
还有人问:那游戏账号、手机号靓号算不算?只要能交易、有市场价,原则上都算。前阵子一个“五粮液”手机号拍出上百万,这种若是婚内买的,离了照样分。别小看任何带价值的账号。
最后提醒:虚拟财产举证,截图不如公证。重要账号、大额流水,花几百块做个公证,效力比截图强十倍。很多人舍不得这点钱,到法庭上对方不认,白白吃亏。该省省,该花花,证据上别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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