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父母出资买车登记女方名下,离婚约定归女方,现在还能要的回来吗?
双方离婚后,我的车还能要的回来吗?
【客户咨询】
2023年1月,我和老婆登记结婚,当时父母出资首付款,买了一辆车,登记在老婆名下,婚后因为性格不合,我们于2024年2月份,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了,当时为了不让父母担心,一开始没有告诉他们,后来他们知道了,因为当时我不想折腾,在离婚协议书上就把车里让给了前妻,现在我父母认为车里首付款,还贷都是他们出资,我一个人说了不算,要求我追回这个车辆, 但前妻不愿意归还车子,她坚称我已经在协议上签字了,按照协议车子的归属权归她。现在双方就这个问题僵持不下,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我想了解一下,如果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这辆车子我们能要回来吗?还是说只能当作婚内共同财产要回一半?又或者是完全要不回来呢?希望能得到专业人士的分析和建议。
钟涛律师告诉你,想完全追回这个车辆比较困难了。
比较困难了。
1、主要原因是离婚协议书签署,已经归签字,你等于放弃了。这个无法反悔。
一旦你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那就意味着你做出了明确的意思表示,相当于主动放弃了对这辆车的相关权益。而且这种放弃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通常情况下是无法反悔的。这辆车虽然是婚内购买,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你们在离婚的时候通过协议明确约定车子归对方所有,并且已经顺利领取了离婚证,那么这份离婚协议书就具有了明确的法律约束力。除非存在误解、欺诈等特殊情况,否则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是不能随意撤销的。也就是说,从法律层面来讲,一旦你签了那份协议,就无法反悔了。
2、你父母主张车子出资、还贷是他们,认为你无权处分,这个角度不成立。
关于车辆产权归属,你父母主张车子的出资和还贷都是他们在负责,进而认为你无权处分这辆车,这种观点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从产权归属的角度来看,车子登记在女方名下,这在法律上是一个重要的物权权属依据。虽然你父母声称自己出资还贷,但他们拿不出挂名购车协议。在法律认定中,出资和产权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不能简单地因为出资就主张产权归自己所有。出资和产权是2回事。一码归一码。
在双方都拿不出非常有利证据的情况下,根据车辆登记情况,法律会认定车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和父母并没有直接关系。因为如果是挂名购车,从常理推断,车子应该日常由老人使用,而不是夫妻在使用,目前这种使用情况不符合挂名购车的常识,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父母主张产权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
3、关于父母出资,还贷的性质。主流观点就是2种,要么是父母赠与给你,或者赠与给你们夫妻。要么就是父母借款给你们。
如果是赠与给你,或者你们夫妻,如果是赠与的情况,假设不是通过协议离婚,而是走法院诉讼离婚的程序,由于你父母出资较多,在财产分割时对你肯定是有利的,你会多分一些财产,你老婆拿不到一半的份额,更不可能拿到全部。可惜的是,你在协议离婚时大意了,主动做出了让步,导致现在处于比较被动的局面。
如果是借款给你们,你父母必须拿出有过借款约定 书面的, 口头的录音什么,毕竟车辆登记在女方名下,如果要认定借款,必须女方点头,认可过才行,单凭你认可是不够的。从这一点来说,你父母举证也是困难。
4、那么是不是没有办法了?也不是,可以尝试下起诉撤销赠与。
以夫妻离婚,赠与车辆目的破灭,要求撤销赠与这个角度入手,尝试起诉看看。或许有一点可能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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