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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简介:钟涛律师主要擅长离婚诉讼、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婚姻领域,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中国法院网、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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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参加调解】我的妻子起我诉离婚,接到电话法院通知我去调解,我可以不去吗?

时间:2016-10-26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不参加调解】我的妻子起诉离婚,接到电话法院通知我去调解,可以不去吗

 

 

  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婚姻像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人想出来,想出来的,人,必然是要经历过离婚程序,,离婚,如果双方友好协商,那么就通过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如果双方,不能够友好协商一致,那么就只能通过法院,单方面起诉,然后通过法院强制判决离婚,在现实生活当中,通常,一方起诉到法院之后,最先接触到的一个法律程序,就是诉前调解程序,当有一天你走在路上,突然接到一个自称法院的电话,告知你,你的妻子已经向法院起诉离婚了,现在由法院诉讼调解中心安排一个时间,那你到法院来参加诉前调解,你的内心会怎么想?是不是不想离婚,是不是对法院有抵触的心理?是不是不想去参加,法院这个诉前调解程序?不参加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吗?下面有众多女士来为你做详细的解答,看一看这个诉前调解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程序。

 

第一,怎么会有诉前调解程序?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然后再开庭审理,因此就衍生出我国离婚案件当中一个重要的一个程序叫诉前调解程序,只要,一方单方面向法院提起诉讼,那就必然会经历诉前调解程序阶段,那么,基本上是个离婚案件,都会诉前调解,所以,你现在经历的,法院通知你参加调解,就是指的诉前调解阶段。

 

 

第二,诉前调解程序是什么样的?

 

,调解程序通常是,由法院诉讼调解中心负责,由一名调解员,和一名书记员,主持会议,通知夫妻双方,参加调解,调解员是由法院从社会上聘请的,经验丰富的社会人员,希望以更加平易近人的态度,做好老娘舅,让夫妻双方,都不再产生抵触的心理,起码从心理上感到不约束,而法官不一样,法官是法律公平正义的化身,法官一般来说要保守一点说,距离要远一点,所以,有社会上的人员担任调解员,可以更好地开展调解工作,参加诉前调解的通知,可以是法院电话通知,也可能是法院发出书面的通知。

 

  在诉前调解会议上,调解员会询问夫妻双方各自的要求是什么,如果你离婚,离婚的原因是什么?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不同意离婚的原因又是什么?如果你想财产这样分割,你的依据是什么?你的理由又是什么?通过这样相当于聊天的形式,让夫妻双方把各自心里的想法,和矛盾都讲出来,调解员再乘以一个适当的角度,这法律的公平原则,来给出一个双方都能够接受的一个调解方案,当然了,如果夫妻双方的差距实在比较巨大,或者是说,夫妻双方根本没有真心交流的这个意思,那么这个调解工作,肯定是无法能够成功的。

 

 

第三,诉前调解程序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来说,调解程序最多两个月的时间,夫妻双方同意延长,法院可以再适当延长一个月,但是,绝对不应该久拖不决。一般来说,这里递交起诉材料到法院以后,在十五天内,就会接到法院的诉前调解通知,通知你在某个时间到法院去参加诉前调解,这个时间是这个法院正常的处理时间,如果碰见年中或者是年底的时候,案件比较多,所有案件的期限都有可能拖后,这个是没有办法的事情,看在我们国家,法律案件是越来越多,而法官的数量确实没有大幅度增加,所以造成了有些法官一天可能要生第三个案件,劳动强度确实非常的大,这个我们也要理解一下法官的苦衷。

 

 

第四,诉前调解程序可以不参加吗?有什么后果吗?

虽然法律规定了离婚必须经历诉前调解阶段,但是,所谓的诉前调解,必须是坚持的一个原则是双方自愿原则,夫妻双方都自愿接受调解,并且有调解的意愿,如果一方坚持不愿调解,或者根本不想参加调解,那么这个调解程序都无法达成,当然了,法律上并没有什么严重的后果,如果调解程序无法继续听下去,就会转入下一个程序,正式立案开庭程序,也就是说,诉前调解即使你不参加,也不会有什么特别严重的后果,还到不了法院缺席判决的程度,只是丧失了一次,大家和平解决的一个机会,后续的正式立案开庭,你一定不能缺席,否则法院就可以缺席审理了,当然的,钟涛律师建议呀,不论是诉前调解,还是法院正式开庭,如果有可能,你尽量都要参加,不要放弃每次解决问题的机会,

 

以上就是钟涛律师,对诉前调解程序的一点解读,还是那句话,逃避,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对任何事情应当积极面对,聘请律师全面分析,为你寻找突破口,无论是调解还是开庭,任何一次机会都不应当放弃。

如果你看完本文依然存在的问题,或者需要聘请律师,请联系钟涛律师,咨询电话,15800,502572。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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