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姐第一次来所里,袖子拉得老长,露出胳膊上一块淤青,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说钟律师,他打我不是一回两回了,可我怕丢人、怕孩子受罪,一直忍着,昨儿他又动了手,我实在扛不住了。我看着那块伤,心里一阵发沉,说你这一忍,忍掉的不是委屈,是自己的安全和该拿的权益,家暴这事,从来不是家务事,是法律管的事。
先把一条铁律放这儿。遭遇家暴,第一时间要做的不是哭、不是劝、更不是原谅,而是留证据。证据留全了,后面申请保护令、判离、多分财产、要赔偿,全都靠它撑着。很多人家暴多年一分没拿到,根子就在当初一声不吭,伤好了疤没了,等于白挨。俗语说,忍字头上一把刀,你越忍,对方越觉得打你没代价,这刀就架得越稳。
这里有个坑最普遍。不少姐妹被打后,丈夫跪地写保证书、磕头认错,心一软就原谅了,保证书随手一扔。等到真要离,那张纸早不知丢哪了。我办过案子,女方当年有保证书没留,离婚时才发现唯一能证明家暴的物证没了,法官只能按一般夫妻纠纷处理,她少分都没争到。所以保证书、悔过书,哪怕是一张照片,也得存好,这是你日后翻盘的底牌。
留证据具体留哪些?我给赵姐列了单子。第一,报警。每次被打都打一一零,警方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还有家庭暴力告诫书,都是硬证。第二,去医院。验伤、拍片、诊断证明、病历、医药费票据,一样别丢。第三,拍照。伤情当场拍,别等消肿。第四,录音录像,他动手时的嘶吼、砸东西的声音,录下来。第五,找人作证,邻居、亲友、保安亲眼见的,拉来作证。赵姐听完,说原来一道伤要留这么多痕迹。
再讲人身安全保护令,这是赵姐最该马上办的。简单说,它就是法院发的一道令,禁止他再打你、再骚扰你、再跟踪你,严重的还能勒令他搬出你家。申请不麻烦,去法院交份申请,带上报警记录和伤情证明,情况清楚的,七十二小时内裁定,紧急的二十四小时就出。关键是,它既能单独申请,也能和离婚诉讼一起提。我催赵姐,别等离了婚才想起来,现在就办,先把人护住。
这里有个坑得提醒。有人觉得保护令就是张纸,他不怕。错了,违反保护令是要挨拘留、甚至坐牢的,法律长着牙齿。我手头有个例子,一位孙姐拿到保护令,前夫还去堵她单位,她一报警,对方直接被拘了,从此再不敢近身。所以保护令不是摆设,是你名正言顺的护身符,该申请别犹豫,别信他跪下来那句再也不敢了。
说到离婚,家暴是法定判离理由。只要证据够,调解无效,法院应当判离,而且不用走协议离婚那三十天冷静期,直接走诉讼快车道。赵姐最怕的就是离不掉,我告诉她,有家暴证据,法官巴不得你们分开,不会硬劝和。古人讲,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可那是没暴力的旧话,遇上动手的,拆婚是救人。
最实惠的是财产。家暴方属于过错方,离婚时共同财产照顾无过错方,也就是赵姐能多分,实务里过错方少分一成到一半都有。此外还能要离婚损害赔偿,既包括看伤花的医药费,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数目几千到几万不等。赵姐半信半疑,说打我还能让我多拿钱?我说对,法律站在受害方这边,你受了伤,就得让他出血,这不是报复,是公道。
我还有个观察。很多受害方被打了不敢报警,怕邻居笑话、怕娘家丢脸。可你不报警,伤好了谁能证明他打过?反倒是他日后说你净瞎编。所以别把面子看得比命重,报警那一声,既是护身,也是给未来留证。俗语说,家丑不可外扬,可家暴不是丑,是罪,该扬就得扬,扬到警察那、扬到法院那,才扬得值。
还有一层,孩子抚养权。家暴方一般不宜直接带娃,法院怕孩子跟着受气。赵姐最挂心的就是孩子,我宽她心,你手里有家暴证据,抚养权多半判给你,他连靠近都得按保护令来。所以别怕离了婚孩子没着落,恰恰是你带着证据离,孩子才真正有了安稳。
还有个提醒,很多人报警后警察只是调解几句就走了,觉得没用。其实你要主动要求警方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这张纸别看轻,它是证明家暴的官方文件,比你自己拍的照片分量重得多。我办过案子,女方当初嫌麻烦没要告诫书,后来离婚吃亏,悔青了肠子。所以警察来了,张嘴就要这份文书,这是公家给你盖的戳,宁可多说一句,别少要一张。
最后我想掏句心窝话。赵姐后来真去报了警、存了病历、申请了保护令,离婚时不仅判离,还多分了房产,对方另赔了她几万精神损失。她跟我说,早知这么利索,当初就不该忍那许多年。我叹了口气,说迟办总比不办强。家暴不是家务事,是明明白白的法律事,你越早伸手,法律越早拉你一把。这道理,盼天下挨打的姐妹,都别等伤痕累累才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