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姐来找我的时候,眼睛都是肿的。她和老公一起开了家私房菜馆,从当初四张桌子,做到现在整整一层楼,饭点天天排队。可执照上写的是老公一个人的名字,她管后厨、管采买、管账,忙了十二年。现在要离,老公说店是他的,让她拿点钱走人。吴姐问我,钟律师,这店究竟是两口子的还是他一个人的?我说,先别急着分砖头锅碗,你得先把一件事弄明白,这店,压根不是「公司」。
为啥先说这个?因为老百姓常把店和公司混成一锅粥,可法律上它俩是两回事。公司有股份,股东按股份分;个体户、网店、工作室这些,多数是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经营的摊子,它没有股份这一说,有的是经营权,还有一堆实实在在的东西,店面、设备、存货、客户、招牌。所以离婚时分它,思路跟分公司股份完全不一样。
先定性质,这是第一步。如果是结婚以后一起张罗起来的店,哪怕执照只写一个人的名,原则上也算夫妻共同财产,跑不掉。要是婚前就开的,婚前那一摊算个人的,可婚后一起干出来、挣出来的那部分,还是共同财产,这跟公司那套道理相通。吴姐的店是婚后开的,所以她这心可以先放下,这店,有她一半的份量。
这里有个坑,吴姐差点踩进去。她听人讲,店登记在老公名下,营业执照不能随便改名字,就以为这辈子跟自己没关系了。其实现在的规矩松了不少,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是可以变更的,双方谈得拢,过个户不是难事。所以别被执照写谁四个字吓住,它说明不了这店就归谁,真正的家底,藏在账和货里头。
那具体怎么分?实务里就三条路。头一条,一方要店、一方要钱。吴姐老公若是想继续开下去,那就把店估个价,掏一半给吴姐,吴姐拿走现金走人。第二条,两个人都想接着干,那就竞价,谁出价高谁拿店,把钱补给另一方。第三条,谁也不想接这摊子,那就把店盘出去,或者清点资产变卖,钱两家分。吴姐说她既舍不得这店,又怕跟老公继续抬头不见低头见,我劝她,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你得掂量自己最想要的是那口锅,还是那份钱。
还有个更要紧的坑,藏在债务里。个体户跟公司最大的不同,是它不有限责任。啥意思?公司欠了钱,顶多把投进去的本赔光;个体户欠了钱,经营者得拿自己的家当去还,家庭经营的就拿家庭财产还。吴姐老公要是以店的名义在外头借了钱、赊了货,这笔债很可能就是共同债务,分店的时候得连债一块儿算。我见过有人光盯着店里生意好,兴冲冲分了店,回头债主找上门,才知道自己接的是个烫手山芋。
接下来说估值,这是个体户最头疼的一关。公司好歹有账,个体户呢,多半是你一口我一口的现金生意,账本不全,公私不分。要给它定价,不光是数一数锅碗瓢盆、设备存货,还得算上它作为一个整体往后能挣的钱,老顾客、口碑、地段、招牌,这些东西看不见摸不着,可它值钱。怎么把这些变成法庭认的数?得靠证据,历年纳税申报、进货单、收款记录、房租合同、外卖平台的流水,一样都别放过。
我办过一桩跟网店有关的案子。当事人夫妻俩开了家卖女装的网店,粉丝几十万,生意好得很。离婚时男方说店不值钱,就一台电脑。我提醒女方,值钱的不是那台电脑,是那个店铺账号背后攒下的客户和信誉。后来我们申请把店铺后台的流水、粉丝数据固定下来,法官认可了这套无形资产的价值,女方分到了应得的一份。这案子说明,网店、工作室这些新行当,值钱的地方往往在白纸黑字之外。
说到工作室,还得单拎一句。有些工作室是个人独资企业,有些干脆是几个人合伙的。合伙的要按合伙的规矩,其他合伙人还有说话的份;独资的简单些,一个人说了算。吴姐要是碰上合伙人出面的店,那还得先看合伙协议怎么约定的,别一头扎进去只跟老公掰扯,忽略了旁边还有利益相关的人。
那吴姐现在该做啥?我的经验是,头一步别声张,先把证据攒起来。收银流水、外卖后台、进货单据、租赁合同、招牌照片,能存的存,能截的截。这些东西平时看着没用,上了法庭就是你的底气。俗语说,手里有粮,心里不慌,打这类官司,凭证就是你的粮。
还有个判断我得说给吴姐听。很多人争个体户,眼睛只盯着店归谁,可对不懂经营的那个人来说,硬接下来未必是好事。店是要天天守的,餐饮更是起早贪黑,你若没那本事和精力,守着一家亏钱的店,还不如拿笔现钱实在。隔行如隔山,不是自己的活儿,硬扛会压垮自己。所以我常劝当事人,先问自己要什么,再谈分什么。
反过来,想接着干的一方也别仗着熟门熟路就压价。法官看得明白,你越是想把店说成一文不值,越容易招来仔细的审查,最后估值出来反而不低。还不如实实在在报个数,把账摊开,省得两头耗时间。结婚一场,散也得散得利索,别为几口锅碗瓢盆扯上几年。
办这类案子这些年,我最大的感触是,个体户、网店、工作室这种不是公司的经营财产,分割的法子其实很生活化,可难就难在算不出价。公司有评估的现成路子,个体户往往得靠律师和当事人一点点抠证据。吴姐后来听了劝,没硬要店,而是把十二年的采买记录和流水理了个清楚,估值出来,她拿的钱远比老公嘴上说的多。她出来跟我说,原来这店真有我的一半,我不是白忙。
老话说,桃李不言,下自成蹊。一家店的口碑是怎么攒起来的?是一天一天、一单一单熬出来的。吴姐那十二年,起早贪黑地守着那家馆子,这份辛苦不该在离婚时被一句写的是我名字抹掉。店也好,网店也好,工作室也好,名字写在谁头上是一回事,活儿是谁干的、钱是谁挣的,又是另一回事。法律认后一样。你要是也守着一家不是公司的店,别急着认输,把你干过的、挣过的,一样样摆出来,公道自然在里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