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外遇写了承诺书,并承认婚内出轨,离婚后财产归孩子,这有效吗? ?
作者:钟涛律师|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
最近后台收到好多私信,几乎是一模一样的剧情:丈夫婚内出轨,被抓包之后自知理亏,又是道歉又是忏悔,最后主动提笔写下一纸承诺书。
白纸黑字承认自己出轨,怕妻子不放心,特意多加一条重磅条款:日后如果双方离婚,名下房产、存款、车子、理财,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未成年子女所有,本人自愿放弃全部财产。
很多女方拿到这份承诺书,当场心里大石头落地,觉得这下万事大吉,手里握着对方把柄,财产、孩子双重保障全部拿捏,哪怕日后真走到离婚这一步,对方也翻不了天。
老公外遇写了承诺书,并承认婚内出轨,离婚后财产归孩子,这有效吗? ?
说实话,每次当事人兴冲冲拿着一页手写承诺书跑到律所,拍着桌子跟我说“钟律师,这下我稳赢”,我看完大半都要泼一盆冷水。不是我故意扫兴,是这么多年开庭、对接上海各个法院,踩过太多这类文书的坑,外行看热闹,内行一眼就能看出漏洞百出。
今天结合我开庭实打实的感受,聊聊这份出轨承诺书,到底哪些有用、哪些纯属废纸,为什么你眼里的制胜底牌,上了法庭直接失效。
首先大家不用灰心,这份承诺书并不是全篇无效,里面有一处内容,含金量极高,也是整场离婚官司最有用的部分。
就是那段承认自己婚内出轨的原文。
只要是对方亲笔手写、签了姓名、写清日期、按过手印,这段自认出轨的文字,法律效力拉满,法院百分百认可。
很多当事人不知道打官司取证有多难。实务里,想要坐实婚内出轨,是离婚案件最难的一环。聊天记录可以删、截图可以说P图、偷拍视频可以说是侵犯隐私,哪怕你手里一大堆暧昧记录,对方当庭矢口否认,法官大概率没法直接认定过错。
我去年浦东办过一桩离婚案子,当事人陈女士结婚十二年,男方婚内长期出轨,还不断给第三者大额转账。事发之后家里吵得翻天覆地,男方理亏,连夜手写悔过书,里面写得特别细,什么时候相识、私下多少次见面、转了几笔钱,全部如实写清楚。
结果两年后真打官司,男方当庭直接翻脸,说自己是被女方逼迫、情绪崩溃乱写的,不是真话。
庭审质证这段我记得特别清楚,法官拿着这份承诺书,一遍遍核对笔迹、语句逻辑,当庭直接驳回男方的说辞。法官原话我到现在都记得:成年人签字写文书,就要承担对应的法律后果,整篇内容通顺、细节齐全,不存在被逼着写、脑子不清醒的情况,属于本人自认,法院直接采信。
就凭着这一页纸,法院直接认定男方过错,财产分割直接倾斜女方,最后陈女士拿到六成共同财产。
所以我一直跟当事人强调,对方承认过错的手写内容,是离婚案件里性价比最高、最省事、最不容易翻车的证据。不用费心搜集截图、不用找人偷拍,对方一纸亲笔自认,抵得上你搜集一百份外围证据。
但是!重点来了。
承诺书最害人、最容易误导普通人的,就是那句:如若离婚,全部夫妻财产归孩子所有。
我直白一点说,这句话,写了等于白写,没有任何法律强制执行力。
很多当事人理解不了,白纸黑字、自愿签字,怎么到了法院就不作数?这也是大众最根深蒂固的法律误区。
从业这么久开庭,我发现普通人很容易混淆两种文书,一种是情绪化写下的出轨承诺书,一种是正规婚内财产协议。字面看着差不多,法律效力天差地别,很多当事人稀里糊涂签错文书,最后维权处处碰壁。
去年松江法院我代理的案子,和现在咨询的案情一模一样。男方出轨,写下承诺书,两套房子、两百万存款,约定离婚全部归儿子。
后续感情彻底破裂,女方拿着这份承诺书起诉离婚,执意要求法官按照约定,把全部财产判给孩子。开庭结果大家想不到,法院认可男方出轨过错,财产也照顾女方,但是直接驳回财产全部归子女的诉求。
说了几句特别实在的话:很多老百姓觉得签字就要算数,但婚姻案件不能这么判。第一,不能用剥夺全部财产的方式惩罚过错方,变相捆死别人离婚自由;第二,夫妻俩处置共同财产,不能绕开双方,直接强行判给未成年小孩,法律没有这个裁判逻辑。
很多人不懂,这种附加出轨、附加离婚条件的财产约定,本质上属于大家常说的忠诚协议。
我做家事案件这么多年最大的感受:法律提倡夫妻互相忠实,这是底线,但是法律不强制执行道德惩罚。
你可以良心不安、可以自愿净身出户、可以自愿把房子过户给孩子,法律绝不阻拦;可一旦对方反悔、舍不得财产,起诉到法院,法官不会逼着他履行这份承诺。
还有一个最现实的漏洞,很多当事人完全忽略。
这份承诺书,口头、纸面约定把财产送给孩子,属于赠与。只要房子没过户、存款没转账,赠与随时可以撤销。
说白了,只要对方反悔,这份条款就是一张废纸。
写到这里,肯定有人问我,既然签字没用,为什么网上这么多律师,都不建议随便写这种承诺书?
首先就是财产代管问题。绝大部分闹离婚的家庭,孩子都未成年。房产、存款一旦过户到孩子名下,按照法律规定,财产由抚养孩子的一方全权代管。
我碰到过离谱案子:女方辛辛苦苦争取抚养权,把全部财产落在孩子名下,本意是守护家底。结果后续女方私自变卖房产、支取大额存款,男方全程无权干涉。初衷是保全资产,最后变成单方面掌控资产,两边再度打官司,来回拉扯两年多。
其次就是转移财产风险。纸面写一万遍财产归孩子,只要不动产没有变更登记、资金没有交割,财产法律上依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人心最难预判,很多过错方提前摸清法律漏洞,诉讼之前悄悄变卖房产、转移存款,全部转到亲友名下。等到开庭,名下干干净净,哪怕承诺书写得再漂亮,名下无财产,法院也没有办法执行。
还有一个冷门但致命的坑,很多同行都很少提。
夫妻婚内如果有经营负债、房贷、网贷这类共同债务,哪怕双方白纸黑字约定房产、存款归孩子,只要没有实际过户,对外依旧属于夫妻资产。债权人起诉强制执行,法院照样可以查封拍卖,一纸承诺书,挡不住外部债务执行。要想解除,必须提出执行异议,还要证明赠予财产不属于逃避债务履行,没有损失债权人利益才行。麻烦的很。
经手这么多案子,我其实特别理解当事人的心态。
遭遇伴侣背叛,愤怒、委屈、没有安全感,全部堆在一起。不想离婚,又怕对方再次犯错;想要拿捏对方,又没有别的办法,只能逼着对方写下承诺书,靠着一纸文书安抚自己。
这种心态,我每天接待当事人都能感受到,但我必须直白提醒大家:情绪安抚,代替不了法律保障。
想要固定对方出轨过错,最简单、最稳妥的方式,单独写悔过书就行。全篇只写出轨事实,写明时间、经过、转账记录,只认错、不谈财产、不谈离婚,干干净净,法律效力百分之百,后续打官司,就是铁证。
如果真心想要保全财产,给孩子留后路,千万不要写这种捆绑式承诺书。
正确做法只有两条,也是我实务里用的最多、最稳妥的方案。
第一种,婚姻暂时存续,双方协商签订正规婚内财产协议。
不要附加出轨、离婚条件,不搞惩罚条款,直白约定现有房产、存款归属,签字生效,可直接约束双方。如果商量好了愿意给孩子资产,单独另行签订赠与协议,及时过户交割,办完手续,对方再也无法反悔。
很多当事人问要不要公证?我开庭无数次,实话告诉大家,公证不是必须,双方亲笔签字、落款日期完整,就具备法律效力,公证只是锦上添花,没必要多花一笔公证费。
第二种,感情彻底破裂,已经决定离婚。
不要私下签任何承诺书,全部条款落实到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里。
经过民政局备案登记的离婚协议,法律效力完全不一样,办完离婚手续,双方不得随意撤销财产赠与条款。顺带写清楚财产代管、变卖限制、债务隔离,提前堵死后续所有扯皮漏洞,比私下承诺书靠谱十倍不止。
做婚姻律师久了,看得最通透。
很多人死死纠结白纸黑字、纠结口头承诺,说到底,就是放不下人心。可感情里最不靠谱的,恰恰就是人心。真正能护住你的,从来不是忏悔话术、一纸承诺书,而是条款严谨、合法有效的文书。
犯错认错,可以当做证据;但认错附带的财产惩罚,法律不会兜底。
我从来不劝和、也不劝分,只希望每一个遭遇婚姻变故的人,别被情绪裹挟,别盲目相信手写字条。保留该留的证据,签对有效文书,不管最后能不能相守,至少守住自己、守住孩子的底气,不至于感情受伤,财产还要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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