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抚养权还争取吗?
协议离婚,没有要抚养权,离婚后感觉还是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办?
在现实生活中,不少夫妻会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来结束婚姻关系。而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往往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重要问题。有些夫妻在协议离婚时,一方由于各种原因,比如当时自身经济条件不太好、考虑到对方可能更有精力照顾孩子等,没有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然而,离婚之后,随着时间的推移,或者自己的生活状况发生了变化,又开始后悔,内心还是非常渴望能够拥有孩子的抚养权,这可该怎么办呢?
钟涛律师告诉你,么有那么简单的,需要明确的是,如果离婚协议已经清晰明确地约定了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在离婚之后想要反悔并重新争取抚养权,难度通常是比较大的。
这是因为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充分协商后达成的结果。当双方签字并且领取了离婚证之后,这份离婚协议书就正式发生法律效力了,它对夫妻双方都具有严格的法律约束力。除非存在欺诈和误导的情况,比如一方故意隐瞒自己的真实经济状况、对孩子的抚养计划等,否则是没办法对离婚协议进行撤销的。在双方已经就孩子抚养权归属达成约定并且该约定生效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合适的理由,是不能随意反悔的。
也就是说,如果另一方并没有虐待孩子,对孩子尽到了抚养义务,提供了良好的生活和成长环境,仅仅因为自己事后后悔就想变更抚养权,是很难得到支持的。
虽然从法律程序上来说,你依然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但是只有在出现法定的符合变更情形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变更成功。
如果刚离婚就马上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法院通常是不会支持的。毕竟离婚协议是经过双方慎重考虑和协商的结果,不能轻易地随意更改。
那么,法定的符合变更抚养权的条件都有哪些情况呢?
一般来说,第一种情况是与带孩子的一方没有尽到抚养责任。比如,该方经常忽视孩子的生活需求,不按时给孩子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不关心孩子的学习和身心健康等。
第二种情况是带孩子的一方存在虐待殴打孩子的行为。这是非常严重的情况,孩子的身心健康受到了极大的威胁,这种情况下当然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
第三种情况是当孩子满8周岁以后,孩子自己愿意变更抚养权。因为8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法院会尊重孩子的意愿。
第四种情况是一方收入严重下降,甚至破产,导致无力抚养孩子。当出现这种经济状况的巨大变化,无法为孩子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时,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只要符合这几种情形条件之一,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第五十五条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