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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简介:钟涛律师主要擅长离婚诉讼、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婚姻领域,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中国法院网、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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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抚养权】丈夫会家暴,这次拳头把我耳朵砸出血有家暴证据的话,我没出去上班,如果离婚孩子抚养权会判给我吗?

时间:2019-11-21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家暴抚养权】丈夫会家暴,这次拳头把我耳朵砸出血有家暴证据的话,我没出去上班,如果离婚孩子抚养权会判给我吗?

 

 

 

钟涛律师解答,正常夫妻离婚,如果没有法定过错证据,一般需要向法院起诉二次,总共耗时间在一年半左右。但是如果你老公有家庭暴力,并且你取得了有效的暴力证据,那么,基本上只需要起诉一次,6个月以内就可以离婚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单方面离婚肯定是可以离掉的,无论对方是否同意,法院都有权强制判决离婚。但是法院强制判决离婚是需要满足一些法定条件的,需要证据和时间的,所以,婚姻是一定可以离掉的,但是过程可能会曲折,简单的案件3个月可能就强判离婚,复杂的案件需要1年甚至2年以上才能判决离婚。

钟涛律师认为,家庭暴力行为在过去的社会确实比较 常见,年龄大的都知道,过去人比较不讲究文明,打人比较随意,而且很多人的观念里认为,夫妻之间的事情,外人不好参与,所以两口子打架,公安机关很多都是批评为主,很少干涉,除非打的很严重,受了伤,才有可能管一下,随着社会进步,跟随国外潮流,现在社会迫切需要一部法律来限制家庭暴力行为,反家庭暴力法从2016年3月1日开始执行,目的就是为了管理家庭暴力行为。

 

通常来说,发生家暴以后该怎么办?

一、报警。

发生矛盾为了人身安全也好,为了阻止对方继续施暴也好,第一时间最后拨打110报警电话,要求警察出警处理,有困难找警察,面对公安机关,任何人都必须客气对待,所以,要抛弃以前的思想,认为家丑不可外扬,不敢报警,这样只会助长对方的暴力思想。

《反家暴法》第16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对家暴事实进行记载。

有了公安机关的处理结论,将来才好打官司。

该法律条文也规定了警察应该如何应对家庭暴力行为,如果能够充分证实暴力行为存在的,伤情严重的要予以拘留罚款,如果伤情不严重的,要出具告诫书

二、取证。

事情发生了,必须需要把这儿事实作为证据固定下来。例如如果有摄像头记录下暴力殴打过程的,或者对方愿意写下保证书,悔过书的,总之,一切能够证明事实发生的材料都可以作为证据, 要充分保留,以后有大用。

 

三、去医院验伤。

如果殴打情节严重,受伤加大,公安机关会开具验伤单,去医院验伤,如果构成轻微伤的,可以治安拘留,如果构成轻伤的,可以刑事处罚,当然了,即使什么伤情都没有构成,对应的病例记载也可以证明治疗经过。

总之,发生家暴以后,不要慌张,尽快寻找一个律师,律师会告知你如何取证和维权,切记不要忍气吞声,觉得忍一忍就过去了,这样会导致对方认为没有任何代价,根本不会认真反思过错。

 

四、发生家暴后想离婚该怎么办?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如果对方有家庭暴力行为能被证实的,那么法院可以第一次就判决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不需要拖1年之久了。以前在没有实施反家暴法律之前,法院很难认定家庭暴力行为,因为证据很难取得,以后在法庭上是要看证据的,现在公安机关可以强势介入家庭纠纷,并且法院也可以根据申请出具人身保护令,确实是一大进步,至于如何申请人身保护令,需要书面向法院提出申请,并且也要有一定的家暴证据,不是说只要申请肯定会批准的,如果没有证据也比较麻烦。

先申请人身保护令之后,立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家暴行为作为法定离婚过错,完全可以作为法院判决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法条)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

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

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反家暴法》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五、夫妻离婚小孩抚养权如何确定?

       婚姻法确立了子女抚养的总的原则。   "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确立的子女抚养的具体办法
    1、 哺乳期内的子女的抚养。
    离婚后,哺乳期内子女的抚养,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2、 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
  钟涛律师解答,根据我国婚姻法“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可以得知,如果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除非女方患有严重疾病、残疾等情况,即使没有工作,只要有劳动能力就可以。现实法院判决中,小孩2岁以内,只要女方要,都会判决给女方直接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即使男方工资收入较高也没有用。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随父亲生活:
    1) 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 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
    3)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亲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3、 两周岁以上子女的抚养。  2岁---8岁之间的小孩,这个时候,男方、女方的起跑线是一样的,都 可以争取到抚养权,法律并没有规定明显的偏袒哪方,而是主要考虑照顾时间,工资收入、住房条件、绝育情况等等,当然现实中,工资收入高的肯定占有优势。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先由双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或裁定。法院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双方具体情况:双方的经济能力、个人素质(文化层次)家庭环境、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
    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
    1) 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不利的;
    3)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 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司法实践中,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4、 父母双方对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子女随谁生活发生争议的,应当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8岁以上的小孩,离婚时法院法官要亲自询问小孩意见,需要掉小孩带法院办公室来。小孩想跟谁生活,法院就判决给谁


    5、 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若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6、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许可。  

 




 
  总体来说,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是根据上述标准,但是现实案例中,复杂的情况比较多,有的将孩子隐藏起来,无法找到,造成法院判决困难的也不少,如果你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收集你老公还有家庭暴力行为的,也是属于过错方,对你争取孩子抚养权很有利。

 

 

 

 

总之,如果能够证实对方存在家暴行为, 那么小孩抚养权可以争夺过来,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也会分多一点,而且最重要的是,离婚的进程可以大大加快, 没有必要起诉第二次离婚,第一次起诉就可以离掉,减少痛苦的过程。最重要的是,对你争取孩子抚养权来说,肯定是要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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