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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简介:钟涛律师主要擅长离婚诉讼、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婚姻领域,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中国法院网、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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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首付】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该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时间:2016-10-8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父母首付】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该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现在社会,房价高企,很多夫妻结婚的时候一定要求有房才可以,都说什么丈母娘推高了房价,其实就是房地产开发商的营销手段。老百姓过日子,房子总归是要买的,特别是在上海这样的大城市,没有房子结婚时不可想象的。但是仅凭夫妻两口子的收入,单独买房也是不可能的,所以基本上都是夫妻出资首付款,还贷由夫妻来还。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证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么该房产离婚的时候如何分割呢?

 

 

   夫妻 离婚,首先得确定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共同财产才可以分割。对于该 房屋来说,到底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款到底属于投资款,还是借款,父母是否有权分割房屋,还是有权要求夫妻偿还债务呢?

  根据物权法来说,房屋产权证就是产权凭证,既然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夫妻双方都有份额,那么父母出资方 是否有份额的呢?

 

父母的出资通常来说有两种可能,基于夫妻结婚的赠与,或者是借款,法律上推定,如何是借款,那么必须举证存在借条,否则借款关系不成立,只能是赠与了,根据产证上登记的夫妻两人的名字,推定是赠与给夫妻双方的,该笔首付款已经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了。

  当然了,如果有些父母不甘心,坚持认为自己不是赠与,那么可以另行起诉夫妻两人追讨债务,但是属于另案处理,不能在离婚案件中解决了。

  一句话,父母如果拿不出借款借据来,即使另行起诉,也会输,毕竟举证责任分配却是对父母不利。这一点和产权证上登记一个人名字是不同的,如果登记一个人名字,那么可以推定是对一个人的赠与,现在是登记的两个人的名字, 那么只能推定是对夫妻两人的赠与了。即使这样,可能很多父母依然不甘心,钟涛律师认为,只能将来多注意和预防了。

  那么,既是房产属于夫妻两人共同财产,对于男方家出资较多的情况, 法院是否考虑呢?法律上并没有确定的比例规定,只能是法官结合实际情况,适当考虑出资较多一方的利益分配,但是不会偏差太多,只能是适当照顾,不能超出自由裁量权的范围。

  法院判决该房产分割,可以要求夫妻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强判,法院可以判决房产归夫妻一方所有,由取得产权一方给与另一方对应折价款补偿,如果夫妻都不愿意拿房,那么法院也可以拍卖该房屋,然后分割拍卖款。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以上就是钟涛律师解答的关于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该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的内容,如果你看完本文之后依然存在疑问,可以预约到律师楼面谈,电话15800502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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