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房记录】老公有外遇起诉离婚,我可以要求法院查登记开房记录吗?
钟涛律师认为,一旦你发现对方有外偶出轨行为,第一时间应该让其写下保证书或者悔过书,只有书面的自己书写的材料才能准确反映出对方外遇出轨错过行为。如果无法取得对方的保证书和悔过书,那么调取宾馆开房就行为一项比较有效的措施,如果能调取到2个人男女同时入住宾馆的记录,那么法院基本就会判定对方存在外遇出轨行为。
一般来说,很对夫妻一方外遇行为的时候都是比较隐蔽的,另一方根本没有察觉,等到一些传闻之后,对方以及偷偷摸摸做了很多次了,而宾馆作为比较外遇几种地的地方,管理越来越严格,大部分都会留下入住记录,根据公安部的要求,宾馆必须登记入住人员身份证信息,而且是和公安局网站实时联网的,只要通过公安局系统进行调查,那么你在其他宾馆入住记录都会出来,虽然很多人并不知道这一点,但是,按照正常的理解,除非公司同事需要出差,否则,正常男女u 不可能跑到宾馆开房间谈业务,打扑克,这些解释都不会被认可,如果对方存在多次开房记录,那么法院完全就可以推定存在外遇出轨行为,从而认定对方存在过错行为,另一方稳操胜券。
根据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属于高度概然性,即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能够大概证明某一事实即可,不需要达到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程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十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第十八条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第十九条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的次日起三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答复。
所以说,只有你确定对方存在外遇出轨行为,并且在宾馆有开房记录,那么就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调取开房记录,法院一定可以调取到,不过有2点需要钟涛律师提醒,一个是一般本地公安只能调取本地宾馆的开房记录情况,外地的宾馆开房记录有时候没有和本地公安联网,这个取决于各个省公安部门的协调结果。另外一个问题是宾馆的开房入住记录一定要是一男一女同时登记入住,如果仅有一个男的,或者一个女的登记入住,并不能反应出2个人共处一室的情况,也是没有用的。当然了,钟涛律师曾经办理一起案件,男方每个星期都到宾馆开房,法院最终认定对方不能提供合理解释,存在外遇的可能性,从而判决离婚的。
以上就是对一方有外遇出轨行为,申请法院调取开房记录的一点解答,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看完此文任然有疑惑,请联系钟涛律师当面咨询或者办理。咨询电话:15800502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