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出轨,收入都存在父母名下,现在想让我净身出户,我该怎么保护自己?
男方因为出轨现在要起诉离婚。我们有个三岁的女儿,婚后男方一直在父亲开的公司工作,没有工资,平时花销管父母要,赚的钱也是放在父母公司名下。婚后也不照顾家,有了孩子,也不照顾孩子,偶尔给个千二百八的生活费,我一直都是带孩子娘家住住婆家住住,现在他因为有了外遇,要求协议离婚,每个月付孩子1000块生活费,我没同意,因为以他的经济条件,可以给多点的,他现在起诉离婚,请问像男方这样,没有工资收入,赚钱都在父母名下,法院会如何判生活费?大概可以拿到多少?我们名下没有共同财产。
上海钟涛律师解答,
首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是属于调解无效准予离婚的情形,但是法律规定的是“同居”即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所以你应该收集相关证据,仅仅“出轨”证据不足以使法院认定“感情确已破裂”。
其次,《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重婚的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根据这一条,你在进行离婚诉讼时可以向法院请求损害赔偿,而不能使男方净身出户。
最后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离婚与子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你的最坏的情况其实是你老公名下没有财产,他的收入和家庭收入混合在一起,按照法律规定,你要想分割财产,必须首先把属于老公应得的收益从他们家庭中分离出来,但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肯定很难,因为你无法掌握他到底有多少收益,哪些属于他应得的收入,所以本案比较复杂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