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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简介:钟涛律师主要擅长离婚诉讼、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婚姻领域,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中国法院网、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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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协议离婚之后,发现对方有遗漏隐匿财产没有分割,如何处理?

时间:2013-2-28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离婚协议书必须有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条款。就司法实践来说,协议离婚往往会出现遗漏部分财产。那么当事人发现财产后请求重新分割财产能否定获得法院的支持?

如果你双方协商一致的比如对房产的归属,房屋折价款的支付,折价款的金额多少都能够认同的可以双方间签订一份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如果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或者侵害第三方利益的一旦签订就受到法律的保护,不仅具有法律效力,而且签订在后的补充协议如果和离婚协议有矛盾的以签订在后的协议为准。

通过协议离婚解除夫妻关系的要求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否则,民政部门不予办理离婚手续。一般在子女抚养问题上,不会存在遗漏问题,但是对财产的分割,确实容易遗漏。因为1夫妻共同财产可能长期由一方掌管,另一方并不知晓或存在对方故意隐瞒、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2还可能在离婚协议上财产分割过于笼统,没有详细将财产及处理方式写明,比如仅写财产已分割完毕、其他财产归男方所有等。对此,要区别情况依法解决。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只能到法院去打官司解决,案由是离婚后财产纠纷等。这时候当事人需要注意,如果你离婚协议书曾经写到过“离婚财产分割完毕,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对于财产登记方或者持有方来说,占据了法律优势,对于另外一方来说,要分割这笔财产,如果对方不承认是遗漏的就有很大的难度和诉讼风险了

1对笼统的财产分割协议,也要区别情况处理。财产已分割完毕意味着双方对财产的数额、分割方案、分配数目已协议一致,并处置完结,只要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对当事人也是有约束力的法院也不会轻易否定该离婚协议的效力。如果笼统分割财产中有婚姻法四十七条规定情形的即: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该笼统财产分割协议就可能被否定,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分清共同财产

2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作出了对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的处理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分清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分清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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