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律师

姓名:
钟 涛 律师
简介:钟涛律师主要擅长离婚诉讼、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婚姻领域,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中国法院网、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
律师介绍>>>

咨询电话:15800502572


关注微信号,详细咨询

离婚指南
热点文章
来访路线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808室(地铁2号、4号、6号、9号线世纪大道站12号出口西行300米,过崂山路口就是,张杨路、崂山路口,靠近浦东第一八佰伴。)


工作手机:15800502572


Q Q:17281477

E_mail:ayukowa@163.com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婚姻律师


相关文章
 
当前位置: 主页 > 外遇家暴>关于离婚的外遇认定几个问题咨询 >

关于离婚的外遇认定几个问题咨询

时间:2011-4-7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关于离婚的外遇认定几个问题咨询

 

【客户咨询】

钟律师,新年好! 

1、 我想咨询下,离婚财产分割是,分割的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下的部分是吗 ,跟婚前财产没有关系的对吗 。

2、 那短暂的开房记录,还有就是频繁的短信联系,能作为外遇证据吗?开房记录时间一般都是2小时之内,短信只有条数,并无内容。除此之外没有别的证据,能作为离婚证据,要求有错一方进行赔偿吗?结婚才3个月而已。

3、 还有就是男方在还没离婚期间,诬蔑女方,视为女方出轨,女方可以向男方所要赔偿吗 

如果开房记录是两个人同时登记的话,是不是就认定为一方就是出轨了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1、 离婚是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和婚前房产没有关系

2、 开房记录和短信记录并不能准确反映出有外遇,出轨、同居的情况,法院是不能按照推定来判决的,不能认定他属于有过错方。

3、 仅仅是污蔑的话不能要求赔偿,如果认定损害的名誉,可以另行起诉赔偿。

网站声明:本文系本站原创作品,著作权受法律保护,未经钟涛律师书面同意,本站文章禁止转载。否则,将坚持追究法律责任。对本文如有不解,建议最好到律师事务所当面详细咨询。钟涛律师多年在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擅长起诉离婚、房产纠纷、离婚调解、协议起草及涉外离婚诉讼等业务,预约咨询电话:15800502572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808室(地铁2号线、4号线、6号线、9号线世纪大道站下12号出口300米)

 

. TAG: 外遇赔偿 诉讼离婚 证据采信 上海法院 财产分割 原则

 
友情链接
钟涛律师 手机:15800502572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808室
(地铁2号、4号、6号、9号线世纪大道站12号出口西行300米,过崂山路口就是,张杨路、崂山路口,靠近浦东第一八佰伴。) ,
附近公交线路783、995、870、130、790、970、538、584、775、隧道3线,东川专线等等)
上海离婚律师 钟涛 版权所有
ICP备案号沪ICP备09054781号   

关键词:离婚协议书 上海离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