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周来找我的时候,摊开一张纸,上面密密麻麻写着财产。国内一套房、两笔存款,澳洲还有一套临海的公寓,是前些年投资买的。他说钟涛律师,我要离,可这澳洲的房子国内法院管不管,我要是分不到,岂不是亏大了?
老周这担心,问到了涉外离婚最实在的地方。很多人在国外买了房、开了户,真到离婚,最怕的就是境外财产分不到。我跟老周讲,你先别急,境外财产国内法院不是不管,是管的方式跟国内不一样,难度确实大一点,但不是没招。
先说原则。只要你们结婚后取得的财产,不管是上海的房还是悉尼的房,原则上都算夫妻共同财产。国内法院判离婚的时候,可以一并处理。但麻烦在哪儿呢?在「执行」。国内法院判了澳洲那套房归你,可澳洲的房产权在那边政府登记,国内判决过去,人家认不认、怎么过户,这是另一回事。
老周问,那岂不是判了也白判?我说也不至于。实务里有几种办法。第一,如果对方在澳洲的房也愿意听国内判,俩人达成一致,那国内调解书一写,回去澳洲自己办过户,省事。第二,如果谈不拢,国内法院可以把境内的财产多判给你一点,境外的暂时挂着,等你以后去澳洲另诉。这叫「境内补境外」。
我办过一个类似的,夫妻在国内的房值三百万,澳洲房值四百万。男方死活不肯在澳洲配合,国内法院就把国内的房和存款全判给女方,境外那套让女方去澳洲再打。女方虽然多跑一趟,但眼前利益保住了,没吃亏。老周听明白这个思路,点了点头。
这里有个坑我必须提醒。有人想着,我把澳洲的房悄悄转到亲戚名下,国内分的时候就说没有。我跟你讲,这种小聪明最坑自己。现在跨境信息互通越来越紧,转移财产一经查实,国内法院可以直接判你少分甚至不分。钟涛律师办案这些年,见太多聪明反被聪明误的。
再说存款。很多人在国外银行开了账户,觉得国内的法院查不到。其实现在离婚诉讼里,可以申请调查令,盯着对方申报的财产线索查。你国内账户有大额转出到境外,流水一拉就清楚。老周的案子里,我就让他把妻子近几年转账记录调出来,果真发现一笔汇去澳洲的款,这就成了谈判筹码。
老周后来感慨,原来境外财产不是分不到,是得会算账。我说是的,涉外财产分割,拼的是「证据」和「策略」。证据上,国外的房产权证、贷款合同、评估报告,都得认证翻译好,证明这房是婚内买的、值多少钱。策略上,境内境外怎么搭配着分,得算总账,不能盯着一套房死磕。
我常跟当事人说一句大白话,离婚分财产,跟买菜讨价还价一个理。你手里有证据,对方才肯让;你啥都拿不出,人家凭什么分你?老周把澳洲房的购房合同、贷款对账单全理出来,谈判桌上腰杆就硬。
还有个容易忽略的点,境外财产的增值算不算共同财产?比如澳洲房婚内涨了一截,这涨的部分,国内法院一般也认是共同的。所以评估的时候,别只看买价,看现在值多少。老周那套临海公寓,买时两百万澳币,现在值三百多万,这涨出来的一百万,也得进盘子。
老周最后离得挺平和。国内房和存款归他,澳洲房归妻子,互相不找补,因为总值差不多。他跟我说,钟涛律师,早知道能这么算,我就不天天担心吃亏了。我说你这是典型,境外财产看着吓人,算清了也就那么回事。
我办涉外财产案,最怕当事人「藏」和「慌」。藏,是把境外财产瞒着;慌,是觉得国外的法院一定帮外国人。其实都不是。中国的法院,看的是你们中国人的婚姻关系,财产在地球哪边,都进同一个盘子算。你越透明,分得越公道。
所以记住三句话。境外财产国内能分,但执行靠配合。境内境外要算总账,别死磕一套。证据认证翻译齐了,你才站得住。老周这堂课,希望你也别白上。
我再提醒一句关于税务。境外房产卖了,那边可能扣税,这笔税算谁的?离婚协议里最好写清,别到时候为税又吵。老周那套澳洲房归妻子,我建议他俩在协议里写明售房税费各担或谁担,免得以后扯。涉外财产,细到税都得写,不写就留坑。
还有人问,境外公司股权算不算共同财产?算,但更麻烦,得查公司注册、估值。老周没这摊子,算幸运。有股权的,我建议找专业评估,别拍脑袋估。跨境股权分割,是涉外财产里最深的坑,能调则调,调不了再另诉。
老周案子结了,他跟我说一句话我记下了,钟涛律师,分财产不是分感情,是分清楚以后各过各的。这话通透明。很多人离不了,是因为把财产和感情搅一起,越算越气。你把它当算账,反而清爽。
我再补一句,境外财产别藏着不说。有人怕分的少,瞒着澳洲的房。可离婚协议里财产申报是绕不过的,你瞒了,对方以后查到,能诉请重新分,还得赔。老周一开始就全摊开,分得痛快。透明,才是涉外财产分割最省力的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