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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简介:钟涛律师主要擅长离婚诉讼、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婚姻领域,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中国法院网、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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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说婚前买房,房子写他名字。他给首期,婚后一起还贷,要我出装修、家电。大家觉得如何?公平吗?

时间:2023-8-3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男友说婚前买房,房子写他名字。他给首期,婚后一起还贷,要我出装修、家电。大家觉得如何?公平吗?

和男友讨论起结婚买房的话题,说他爸妈给首期,房子写他的名字,婚后一起还贷,要求我给装修和家电

 

装修和家电都是贬值的,不算入购房资金,这个和购房出资本质不同,建议谨慎处理。


1、如果夫妻婚前共同出资买房,那么最好双方名字都上产权证,这样确保房屋产权归属于双方,比较不动产是以产权证登记为准。

2、如果婚前不出资,婚前部分算男方的,那么婚后任何一方或者双方还贷的,婚后还贷和对应的增值部分都属于夫妻共同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注意,这里边都是计算的购房出资后者还贷。装修和家电不算在内的。装修附着物,都是贬值的,家电也是贬值的。而购房出资是可能增值的。同意的钱,以后分的时候差距可大了。所以要考虑清楚。与此类似的还有中介费,税费。


4、如果要买房,最好双方共同出资,共同上产权证,这样避免后续产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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