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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简介:钟涛律师主要擅长离婚诉讼、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婚姻领域,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中国法院网、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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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要回小三的微信红包转账?

时间:2023-8-3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怎么要回小三的微信红包转账?

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追回男方给小三的红包和转账。但是至于追究刑事立案责任,这个几乎不可能的。


通过收集外遇出轨证据,证明老公和小三之间的不正当关系,必要的时候提起撤销赠与之诉,把小三告到法院,通过法院判决的形式,追回小三拿走的房产、车辆等等财产,因为你老公有没有将你们的共同财产非法赠与他人,属于无效的。

根据《民法典》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理权利。

所谓平等处理权,是指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夫或妻不是因为日常生活需要而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无偿赠与“第三者”财产属于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理共同财产,未取得一致意见,损害了配偶另一方财产权益。这种赠与是违反公序良俗、挑战道德底线,应为无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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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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