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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 涛 律师
简介:钟涛律师主要擅长离婚诉讼、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婚姻领域,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中国法院网、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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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约定书】婚前协议约定目前双方所有财产归个人所有,且后续男方收入50%归女方,是否有效?

时间:2019-12-9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钟涛律师点击:

财产约定书】婚前协议约定目前双方所有财产归个人所有,且后续男方收入50%归女方,是否有效?

 

 

钟涛律师按,不少夫妻也都听说过夫妻财产约定书的事情,特别是在夫妻出现了矛盾的时候,为了制裁对方,或者给自己争取保障,通常会要求对方签订夫妻财产约定书。但是呢,在上海地区,夫妻忠诚协议属于无效,在约定了离婚放弃财产,外遇净身出户等条款的协议书上,也是属于无效。

那么,夫妻财产约定书该如何起草拟定才是有效的呢?

 

一、无论是婚前财产约定书, 还是婚内财产约定书,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约定的夫妻之间财产归属都是有效的。

 

我国婚姻法,对于,夫妻财产约定书要求必须是书面的形式。所以,一定要注意一点。如果双方达成一致,就一定要用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公证无所谓,只要夫妻双方签字也有效的。但是关于夫妻财产约定,如何起草如何造句。怎么样做,才不违反法律的规定。这个是需要专业律师来起草的。

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
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 
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该条规定夫妻财产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可以对名下财产归属进行了约定,当然了也有不少人在法庭上主张被对方胁迫,欺骗签订的该协议,主张无效。不过,在法庭上是讲究证据的,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此《婚内财产协议》是夫妻婚内就其财产权属做出的特殊约定,在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优先适用的是约定财产制而不是法定财产制。

如果一方想主张合同无效,那么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否则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所以,你约定夫妻房产归属,或者老公婚后收入50%归你所有,这些都没有问题。离婚的时候,法院会以夫妻约定优先。

 

二、上海地区确实不支持忠诚协议,一定要注意夫妻财产约定书不能与外遇,离婚,等条件作出约定,否则就可能被法院认定无效。同时要区分财产约定书和忠诚协议的区别。

所谓夫妻忠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签订协议约定:一旦一方有外遇婚外情等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需要给予另一方一定的赔偿或者补偿,或者全部财产都归另一方所有的协议。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民事法律适用问答 2003年第1期对“夫妻忠诚协议”纠纷问题进行了解释》。
问:夫妻在婚前或婚后所签订的一方应当对另一方忠实,不得有婚外情,如有违反,违反的一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约定,是否具有可诉性,法院应否支持当事人的诉请?
答:婚姻法第四条所规定的忠实义务,是一种道德义务 ,而不是法律义务,夫妻一方以此道德义务作为对价与另一方进行交换而订立的协议,不能理解为确定具体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所以,经高院审委会讨论,已明确,(1)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对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4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2)对夫妻双方签有忠实协议,现一方仅以对方违反忠实协议为由,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或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除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情形外,夫妻一方在离婚案件中以对方违反忠实协议或违背忠实义务为由,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或损害赔偿的,审理该案的人民法院对此诉请不予处理。(4)之前已审结并发生法律效力的相关案件不再调整。

 

所以,不定不能混淆了夫妻财产约定书和夫妻忠诚协议的概念,夫妻之间签订财产约定书,不能限定任何附加条件,不能写如果离婚,财产该怎么分,如果外遇出轨,财产归谁,……这样写就属于忠诚协议范畴,属于无效条款了。

 

  所以,钟涛律师提醒,如果夫妻之间需要签订夫妻财产约定书,一定要在专业律师知道下进行,不要在网上随便找个不靠谱的人来起草,或者网上模板就签字了,否则后续等到效力被推翻,那可就很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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