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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6-11-14 浏览:311 作者:钟涛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关键字:法院电话

描述:【法院电话】刚刚法院打电话说我先生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让我去一趟法院钟涛律师遇到客户咨询,客户说嗯,刚接到法院电话说我先生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且我到法院去一趟法官找我了解一点情况。请问钟涛律师,我该怎么办?

【法院电话】刚刚法院打电话说我先生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让我去一趟法院

 

涛律师遇到客户咨询,客户说嗯,刚接到法院电话说我先生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且我到法院去一趟法官找我了解一点情况。请问钟涛律师,我该怎么办?

 

律师认为夫妻离婚肯定是有一定原因的,夫妻之间间,或者因为感情基础不牢靠,或者因为后续发生了一些,生活琐事产生的矛盾。你在接到法院到法院电话之前,肯定对这个情况已经有所了解了。甚至有一些夫妻已经谈过很多离婚的具体问题,比如是否同意同意离婚,夫妻财产怎么分割,孩子和谁一起生活?是说,说这些问题,无法全部协商一致一致意见。所以才导致了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打电话给你,o那你去拿一些诉讼材料,顺便法院也叫你了解一下你们夫妻之间的具体情况。

 

  一般的人一辈子怎么碰到过这么一次机会。所以大部分人的人并没有经验,从法院打交道,不知道该怎么办?我们国家的离婚方式除了民政局的协议离婚之外,剩下的就是法院的诉讼离婚了。呵呵,很好理解,如果夫妻之间能够协商一致,那么 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夫妻之间,无法协商一致,那么久只能通过法院起诉离婚了。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提交诉讼材料,法院在接受到材料以后,会安排诉前调解时间。

 

 

 一、诉前调解阶段。

   在诉前调解阶段,法院会电话通知另一方,到法院来领取起诉材料,应诉通知,同时法院也顺便了解一下,看看原告起诉一方所说的离婚事实是不是真的还是假的,夫妻之间为何离婚,有什么问题无法协商一致,是否存在调解和好,或者调解离婚的可能性。

  当然了,作为一般的当事人,这个时候其实不需要对法院将太多了,因为你不知情那些事实该讲,那些事实不该讲,钟涛律师通常会建议,在你拿到法院材料之后,不要讲什么,直接去找一个专业离婚律师,通过律师的帮助,来解答你那些事实对你有利,那些事实对你不利,你需要如何去和法官讲述你们的离婚原因,争取法院同情。

  

  一般来说,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经历诉前调解,正式开庭,判决,三个阶段。第一次起诉离婚都会经历诉前调解,法院会安排调解员做夫妻双方的思想工作。如果夫妻之间矛盾不大,财产争议不多,基本上可以调解成功。反之,如果夫妻之间差距太多,甚至有些人情同仇人一样,根本无法安静的坐下来说话,这样的肯定不能调解成功 。如果调解不成功也没有什么后果,就是转入后边的正式开庭程序。

 

二、正式开庭程序

 在正式开庭程序中,才需要列举证件,并非法院会详细了解你们夫妻结婚的经过和离婚的原因,并且所有这些内容都会记录在法院开庭笔录中,法院会让原告举证,证明夫妻感情是否破了,并且说明原因,然后会让被告举证,并且说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并说明原因,如果夫妻双方都没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那么通常来说第一次起诉的,法院都不会判决不准离婚,给夫妻双方一个和好的机会。

 

  开庭结束以后,通常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法院才会出具判决结果,如果对结果不服,可以在15天以内上诉,法院判决不准的离婚的案件,需要等待6个月以后,才可以第二次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内容就是钟涛律师和你分享的法院电话说我先生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让我去一趟法院的解读,如果你看完本文之后依然存在疑惑,可以联系钟涛律师当面咨询,咨询电话15800502572.

 

 

 

 

 

 

 

 

法条: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